《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明确 乡镇党委要重视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女干部

14.01.2019  18:10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韩亚聪 发自北京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梳理发现,《条例》中多处涉及群团工作和妇女发展内容。

        《条例》在明确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时都指出,要领导群团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条例》在精神文明建设一章中还提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记者注意到,家庭工作是妇联组织的传统工作和优势领域,妇联组织在基层广泛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已成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蓄水池”。

        《条例》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要求,其中包括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妇女等人群的关爱服务。

        《条例》中也同时明确,乡镇党委要重视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条例》在党员队伍建设一章中还指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要注意吸收妇女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