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提升《规划》实施效率
2016年5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主城区美丽山水城市规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出台,使得《重庆市主城区美丽山水城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进入到了全新的阶段。
《决定》让《规划》中对重庆市“美丽山水城市”的定位上升到了更加权威和刚性的层面,并且对“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规划理念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对我市加快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国家中心城市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决定》出台半年多来,大大提升了《规划》的实施效率,全市各区县、相关行业正积极以项目为抓手,将美丽山水蓝图变成现实。
《决定》推动《规划》进一步深化细化
《规划》属于宏观和中观层面的专项规划,其确定的保护对象、保护原则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如何进一步细化落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最终用于规划管理。
而《决定》的出台,则将《规划》所提出的规划意见助推到了更加深层次的管制与规控环节。
《决定》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开展《规划》的深化工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控制原则划定各个保护对象具体的管控边界,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作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依据。”
主城各区政府按照《决定》要求,将《规划》所确定的保护对象及管控措施,进一步纳入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中,制定刚性约束管制要求,明确引导性条件,指导全过程的规划管理和实施。
为此,在前期组织主城各区政府已开展的区级美丽山水城市规划基础上,全市以区为单位,梳理本区生态本底条件,明确生态保护对象与内容,对市级美丽山水城市规划进行深化,包括一级山体和城中山体等山系情况,两江及一、二、三级支流与湖泊水库等水系情况,组团隔离绿带、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等绿系情况。
南岸区近期组织编制的《南岸区美丽山水城市规划》中,在南山、明月山的大山背景下,分级确定了南岸区中小尺度的城中山。其中一级山体1处,为樵坪山;二级山体4处,包括牛头山、刘家岗、石柱湾山、科普中心;三级山体17处,如莲花山、长岭岗、同景山等。该区长江岸线也将结合渝中半岛-江北嘴-弹子石、广滨路-广阳岛、九龙半岛城市节点,规划完善国家中心城市功能,重点增加文化、会议、康乐等功能性项目;与历史文化要素充分结合,展现重庆的文化内涵;最大化利用滨江资源,展现山城江城的特色。
同时,各区还细化了山体保护、控制和利用的具体措施以及“三线一路”的水体保护措施,结合海绵城市规划深化绿系相关管控要求,将市级规划确定的管控边界、建筑形态控制等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
《决定》进一步增强了《规划》刚性
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明确了《规划》的法定地位,赋予《规划》刚性,对规划实施起到了巨大的保障作用。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决定》出台半年来,我市结合正在开展的法定城乡规划全覆盖落地工作,将管控边界、要求逐一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与《规划》管控要求存在矛盾的用地,进行相应的规划修改和建设方案优化。对于已出让未建设的用地,积极协调用地单位,引导其在方案设计和开发建设中遵循《规划》确定的管控原则。通过对主城118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的梳理,对照《规划》要求,结合各区分区细化的成果,约1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需要进行相应的规划调整和方案优化,目前已完成全部控规地块调整方案,2017年上半年将完成控规调整法定化工作。
据了解,《规划》纳入控规法定化后,严格修改程序,涉及保护对象和控制原则调整的,均要求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修改程序严格进行审查、论证、公示和报批,若涉及减少保护对象,缩小保护范围,对“山系、水系、绿系”结构产生影响的重大规划调整,明确均应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至《决定》实施以来未发生修改《规划》的情况。
市民对《规划》更加了解和认可
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加了解《规划》,了解我们所居住的美丽山水城市,我市近期陆续组织开展了《决定》和《规划》的宣传,向社会发布和解读《决定》以及《规划》方案,组织“美丽山水城市”随手拍、少儿手绘美丽山水、“美丽山水城市”市民大讲堂、步行看重庆“美丽山水”等一系列市民参与度高的宣传活动。
其中,“美丽山水”随手拍活动先后吸引了超过10万名市民参与,共计收到参评摄影作品超过1200幅。多幅作品从新颖的角度捕捉了重庆的城市之美,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城市规划,尤其是美丽山水城市规划对重庆的重要性。
同时,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还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多渠道的新媒体推送,营造《决定》和《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接下来,我市还将以区为单位,开展区内美丽山水城市建设项目的宣传,推动《规划》走到市民的身边,让《规划》能够被更多的市民知晓和了解。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