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姐”凌晨驾车撞上皮卡!疲劳驾驶,闭眼瞬间祸事来……
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万州的街巷长长短短地亮起了灯,夜班的出租车司机们也开始忙碌起来。然而,夜晚长时间开车不仅容易疲劳,不安全的因素也大大增加,极易造成交通事故。5月12日,就有一位“的姐”在夜班途中因疲劳驾驶发生了交通事故。
当日凌晨4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和平广场大队接到报警,称北滨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救助伤者,并对事故展开勘察。
经查,事故发生时谭某(女,48岁)正驾驶车牌号为渝F17***的出租车沿北滨大道由移民广场往牌楼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北滨大道万绵厂路口时与前方一辆在右侧车道行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货车受到撞击后又撞上了一辆停放在路边的白色小车,导致三车不同程度受损,货车驾驶员受伤。
事故现场道路条件良好,路上也没有其他车辆,是什么原因导致谭某突然驾车撞向前方货车呢?
在民警的询问下,谭某道出了原委。原来,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谭某本应在凌晨三点接班出车。但是与她搭档上白班的驾驶员临时有事,谭某只能提前接班上岗。截止到事故发生时,谭某已经连续开夜班车近7小时,疲惫不堪的她,在开车时不自觉的闭上了眼睛……
谭某疲劳驾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交巡警依法认定谭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交巡警提醒:
我们都知道出租车司机不容易,不管刮风下雨还是半夜三更,他们一直在路上奔波。但我们也要记住,安全才是幸福的根本。在此,交巡警提醒每位开夜车的驾驶员朋友,开车上路一定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驾车过程中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时,一定不要硬撑,保证充足休息后再上路,切莫用生命去赶路,这才是对他人、对家人、对自己负责。
原标题:今日凌晨4点,北滨大道一辆出租车撞皮卡!疲劳驾驶,闭眼瞬间祸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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