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停车减免!重庆力争年内推广新能源汽车10000+

21.08.2021  14:42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日前,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方案》指出,2021年,全市力争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万辆以上。

支持整车企业开拓市场

鼓励整车企业通过让利促销、试乘试驾、乡镇(街道)巡展等方式逐步下沉市场,扩大销售规模。

完善激励机制,对整车企业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进行降价优惠的,市级财政按优惠部分的20%给予奖励。整车企业所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参照市级财政资金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鼓励整车企业降低车辆售价,增设维修网点,提高车辆技术水平及动力电池等产品可靠性,提升售后服务能力。

加强公共领域推广应用

1.网约出租领域。 对本年度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充换电)网约车达到一定数量的市内运营企业给予奖励。

2.巡游出租领域。 中心城区新增巡游出租车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2021年新投放200辆换电巡游出租车。对本年度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充换电)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3.驾考(驾培)领域。 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C2型驾考车、驾培车优先使用纯电动汽车。对本年度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车或驾培车的市内单位,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4.公务出行领域。 充分发挥公务用车在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中的带动效应,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机要通信用车、业务用车和相对固定线路的执法执勤用车(含综合执法用车)、城管执法、市政工程、市政环卫、环境监测等领域用车的纯电动汽车占比不低于30%。全市基层治安巡防用车、乡镇(街道)基层公务分时租赁用车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对本年度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公务用车的市内租赁单位,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5.微循环公交领域。 对本年度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微型客车及微循环纯电动公交车的市内运营企业,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6.公交领域。 全市新增的纯电动公交车占比不低于50%,到期更新的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不低于50%。加快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在全市公交站场及首末站点、有条件的高架桥下空地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桩。

7.城市物流领域。 构建智能绿色物流运输体系,中心城区新增和到期更新的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优先使用纯电动汽车。对本年度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物流车的市内运营企业,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优化推广应用政策环境

1.落实停车费减免。 给予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车辆停车费减免优惠,对非新能源汽车违规占用充电专用停车位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2.优化通行环境。 在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期间,新能源汽车不受错峰通行限制。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条件下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车享有公交车同等通行便利。

3.完善基础设施。 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提升城市公共充电桩、换电站覆盖能力,提高使用效率。

4.降低充电费用。 严格执行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合理降低充电服务费标准。

5.营造推广氛围。 鼓励整车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

第1眼小编注意到,增程式电动汽车也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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