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问题文件“带病出台市政府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

23.12.2015  19:56

本报讯 (记者 何清平)12月21日,《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该报告显示,我市设立直辖市后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0575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220件,已废止14355件。

规范性文件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保障改革有序推进的进程和效果。今年7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评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提交审议。

据了解,市政府成立了整改协调小组,印发整改方案,将市人大常委会反馈的问题和典型个案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等,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方面,抓好规范性文件补充报备工作,并组建9个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对报备文件开展集中审查,共计审查文件6636件,其中备案3035件,废止1726件,确认不属于规范性文件1875件,实现了全市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工作目标,切实做到了“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同时,抓好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根据整改要求,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基础上,市政府再次启动了自查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以合法性审查为重点,兼顾可行性和适当性审查要求,对不符合规定,或相互抵触、依据缺乏等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摸底”,对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经清理,从我市直辖后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0575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220件,已废止14355件。经过此次“兜底式”清理,摸清了文件底数。

另一方面,完善规范性文件库,将此次清理结果全部入库管理,方便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平台查询。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还通过规范制定程序、加大把关审查力度等举措,有效防止了“问题文件”带病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