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局采取“分段式”考核强化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12.02.2015  10:59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实际工作中,相当数量的市场主体甚至部分工商所工作人员认为:年报工作要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时间跨度较大,致使市场主体年报积极性不高。

黔江局针对这一问题及时调整工作,实行“分段考核”:在2015年3月31日前,凡201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均未达到应申报户数60%和2015年6月30日前,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均未达到应申报户数90%以上的,分局将分段扣除相关工商所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纳入2015年对各工商所工作目标考核总分计算,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各工商所必须继续做好年报宣传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2015年重点工作早规划、早部署、早安排;二是各工商所及相关业务科室要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申报指导工作;三是2015年6月30日后,对进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各工商所必须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要求,做好工商所辖区内的企业年报相关文书的送达工作,并做好年报抽查实检准备工作。(黔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