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展分级诊疗制度试点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6.02.2016  18:07

按: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分级诊疗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83号,以下简称《意见》) 。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经市政府网站约稿,市卫生计生委对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无论是从医疗资源分配,还是从民众的就医习惯来看,优先“去大医院”已经成为群众就医的一种普遍现象,这使得整个医疗服务呈现出大医院处于“战时状态”的“倒金字塔”式的不合理状态。

2014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到镇江市了解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村民看病就医问题时指出,大城市的一些大医院,始终处于“战时状态”,人满为患,要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在开展分级诊疗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刘延东副总理强调,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就医。市委将开展分级诊疗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各级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纳入今年深化医改6项重点任务之一。

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是实现医疗服务均等化,构建有序就诊秩序,有效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措施。年初,市卫生计生委对永川区等部分先行开展分级诊疗试点的区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牵头起草了《重庆市开展分级诊疗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对《意见》进行修改。同时与市财政局、市物价局、部分委属医疗机构、区县人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分片区召开区县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对《意见》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了由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物价局、公安局、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风险评估会。在此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了此《意见》。

二、《意见》的要点

意见》由总体要求、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和工作要求4部分组成。工作目标按照国家要求推进。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为主要任务。

意见》通过明确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区县(自治县)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加快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5项分级诊疗保障措施,一是建立签约服务制度。居民或者家庭可自愿选择基层医疗保险机构签约就近就医。二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增加基层医疗机构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疾病的非基本药物配备,方便此类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取药。三是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按照规定转诊的,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收取一次起付线。四是推进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探索建立不同层级的医疗联合体,在联合体内实现分级诊疗。五是完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转诊和预约挂号患者在三级医疗机构优先就诊。

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为什么要实施分级诊疗

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截至“十二五”末,广大居民的健康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然而,伴随老龄化、城镇化等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居民基本健康需求增长迅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带来了挑战,主要体现在现有医疗服务体系布局不完善、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和配置不合理,不能有效满足激增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护理等服务需求。另一方面,经济新常态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面临提能增效的重任,以三级医院为主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不仅使用了大量优质医疗资源,还引起居民就医不便,造成医疗费用负担加重,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在上述背景下,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的要求,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这是新时期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旨在扭转当前不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格局,解决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围绕城乡协同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依托广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合理配置资源、有效盘活存量、提高资源配置使用效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架构,推动党和政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所做出承诺的实现。

(二)分级诊疗制度内涵是什么

分级诊疗制度的内涵概括起来16个字,即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基层首诊就是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双向转诊通过完善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逐步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急慢分治是通过完善亚急性、慢性病服务体系,将度过急性期患者从三级医院转出,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上下联动是在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三)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总的原则是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将便民惠民、实现社会效益作为第一准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完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群众自愿就是不强制、不一刀切,通过政策引导,让患者自愿到基层首诊。统筹城乡就是要对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布局。创新机制是要结合实际,立足试点、立足实践、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保障。

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要坚持政府主导,从医疗服务体系结构布局、资源投入与配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入手,要结合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分级诊疗模式,既符合医学科学基本规律,又体现创新性,兼顾人民群众、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各方责权利。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中如何定位

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

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会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五)政府各部门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如何  

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共同协作。其中,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牵头制定常见疾病入出院和转诊标准,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付,指导相关学(协)会制定完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负责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定价措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其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六)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如何

十二五”期间,我市基层卫生工作通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初步建立起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维护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显著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实现了“一镇一卫生院、一街道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村一室”全覆盖。开展乡村医生和城市社区全科团队签约服务,以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为重点向签约居民家庭提供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增进了群众与基层的联系,为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奠定了基础。通过开展中西部农村地区卫生人员培训、城市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等项目推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

(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对广大人民群众和患者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需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改变原有的就医观念和习惯。通过公共媒体等手段,提升广大社会群众的疾病防治知识和对医学科学的认识和理解,引导患者树立科学就医理念,提高科学就医能力,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

四、相关政策咨询途径

广大市民可向市、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社保局和就诊医疗机构咨询,也可以通过12320卫生热线电话咨询。日常也可关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市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了解相关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