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及“清明”期间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

26.03.2019  12:50

 

              渝农办发〔2019〕59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为了确保春季及“清明”期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安全事故,特别是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形势研判,强化工作布置

春季及“清明”期间是我市春耕春播春种大忙时节,属于农机事故高发期,应当重点盯防。各地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形势研判,找准春季农机安全风险点、薄弱环节以及管理短板,针对性研究制定措施,务必有计划、有步骤、有举措确保春季及“清明”期间农机安全产。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密切关注和把握春耕春播春种和清明等重要时点,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切实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落实农机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布置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确保2019年春季及“清明”期间农机安全生产。

三、强化部门协作,巩固“变拖”整治成果

要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清明”前后发生的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各地务必要提高警惕,在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协调各方力量,压实责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巩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成果,保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一是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继续做好清理统计、协查甄别、信息抄告与共享工作,配合公安交巡警部门加强省道县道的路管路控力度,严查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闯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二是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配合乡镇(街道)交安办、安监办,强化“六支力量”对变型拖拉机的执法监管,健全完善“七位一体”的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格局,形成依法履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四、强化执法监管,加强督查检查

各地要结合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制定农机安全执法计划,按照“四不两直”“双随机”原则和要求,深入村居、田间场院、集市以及农业机械作业场所开展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严格执法,实现“清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跟踪督办。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传媒,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的法律、法规,推广普及农机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广大机主和机手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切实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氛围。

六、严格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处置

坚持事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动态,加强舆情调度,确保信息畅通。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仔细调查,妥善处理突发性的农机事故。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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