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系统首例 酉阳法院在刑事审判中采用证人远程视频作证

06.05.2016  12:42
  近日,在郑某某受贿案中,酉阳法院启用新型科技法庭系统审理,采用视频作证方式让证人候某某出庭作证。据悉,本次视频作证是重庆法院系统首次采用证人视频连接的方式出庭作证。

  法院审理前发现,证人侯某某证言对被告人郑仁仲的定罪存在重大影响,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候某某应出庭作证。证人侯某某因存在太多顾虑,不愿直接面对被告人郑某某。为保证证人出庭作证的人身安全,保证案件质量,贯彻刑事诉讼法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要求,经讨论决定后,酉阳法院大胆采取远程视频同步传输模式进行作证。

  法院审理过程中,合议庭首先对证人进行了身份核实,宣读了证人侯某某签署的《如实作证保证书》,随后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通过视频显示对证人进行质证,证人当庭通过远程视频进行陈述,书记员同步进行了记录,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

  视频作证有效的缓解了证人出庭作证时的紧张心理压力,让其在作证时保持了相对稳定的情绪,降低了证人出庭作证的风险。此次视频作证的有效开展,探索了证人作证新模式,落实了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规定。

  此次庭审后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即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其中,对设立同步视频室作证作出了明确规定。 来源:酉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