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林在第十一届京津沪渝刑事执行检察理论研讨会上强调以十九大精神指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7.11.2017  16:50

第十一届京津沪渝刑事执行检察理论研讨会11月16日在重庆举行。会议以“刑事执行检察重点工作及司法改革背景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研究”为主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在会上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自觉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李如林指出,研讨会聚焦刑事执行检察理论前沿和实务难题,交流论文紧扣主题、观点鲜明,专家点评客观中肯、专业到位,与会人员积极互动、畅所欲言,达到了“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深化研究、凝聚共识”的效果。在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上,要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坚持“五个聚焦”,增强“四个意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新举措、新办法、新思路,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就。

李如林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刑事执行检察理论研究重要性的认识,围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刑事执行检察的重点工作研究、办案化的工作模式研究,加强理论研究平台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本领,履行好刑事执行检察各项工作职责。

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出席会议。来自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河南、广东、重庆等7省市检察院的代表围绕会议主题展开研讨,4名专家教授应邀作了精彩点评。

    会后,李如林还到重庆市检察院调研,与该市三级检察院负责人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