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细则 3年内创建15个市级创新中心

03.05.2019  09:10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正成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重头戏”。5月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日前该委发布《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细则(2019-2022年)》,计划3年内建成15个覆盖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力争创建2-3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以前者为支撑、后者为核心的多层次网络化制造业创新体系。

  市经信委表示,市级及国家级创新中心的组建条件都将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公司+联盟”等方式运行;创新中心建设的牵头单位应长期从事本领域研究开发,具备行业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承担并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历,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等。

  “企业在申报创新中心前,须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管理制度。”市经信委负责人称,要申报创新中心的企业,应具备固定研发队伍,建有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与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即日起,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原则,市经信委将全年接受企业申报。企业提交创新中心申报后,该委将组织经济、技术、金融、法律等领域专家,进行初审、专家论证、现场核查、综合评估等流程,最终确定创新中心名录并予以公示、授牌,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创新中心。(记者 夏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