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重庆创新的春天 重庆市委四届九次全会《意见》诞生记

18.09.2016  19:08

    三秋九月,春华秋实,江潮涌动。

    在东海之滨的钱塘江畔,G20杭州峰会落下帷幕。凝聚各方共识和行动的“最大公约数”——“创新”,成为G20峰会热词。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创新发展方式作出了深刻阐述,赢得参会各方的高度认同——“创新是从根本上打开增长之锁的钥匙。

    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在距离杭州近两千公里的重庆,一项《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正提交重庆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审议。

    当市委书记孙政才宣布《意见》通过时,会场上响起了热烈而持久的掌声。

    历经3个月孕育,政策突破大、含金量极高的创新文件,终于破茧而出!

    这是一份体现政治担当、高度自觉的行动纲领;

    这是一份推动创新治理、开创美好未来的战略选择;

    这是一份问诊把脉、对症下药的经济发展“药方”;

    这是一份凝聚共同愿景、彰显集体智慧的行动指南。

    ……

    新时期新起点,巴渝大地迎来科技创新的春天。

    符合时代要求

    顺应人民愿望

    符合发展规律

    ——全委会《意见》确定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重庆贯彻中央精神,立足自身实际,打开增长之锁的战略抉择

    创新是国家强盛之基、民族进步之魂,事关一个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应对发展环境变化、把握发展主动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科技创新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今年5月30日又召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习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吹响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

    面对迫切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对蓄势待发的新一轮科技革命,重庆市委、市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只有抓好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充分释放创新动能,掌握推动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才能赢得更大的主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这不仅是中央的要求,也是重庆内在的需求。”今年6月2日孙政才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决策部署,明确市委四届九次全会专题研究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着眼解决我市创新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更加扎实有效推进全市创新发展。

    这次会上,孙政才书记针对重庆实际,提出了需要重点研究并努力破解的六个重大问题,即激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有效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集聚利用全球的创新资源、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理顺政府与科研单位及科技人员的关系、营造激励创新的文化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把创新发展摆在全市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文件及政策措施,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

    但总体上看,创新仍然是全市突出的短板,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够,科技资源比较匮乏,创新生态系统不够优化。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科技创新需有新认识新理念新战略新办法。

    起草一份立意深远、内涵丰富、思路明确、措施实在的文件,对我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至关重要。

    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委会《意见》起草工作紧张有序展开。按照市委要求,市政府立即组成了由分管科技的副市长负责,市政府研究室、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委等十个部门参与的联合文件起草组,开展大范围调研工作。

    市委高度重视《意见》的起草工作。孙政才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两次专题会研究、两次座谈会征求意见、两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先后批转了60多份相关文件让起草组成员学习领会,明确要求文件起草坚持“集成、综合、突破”和“贯彻、学习、借鉴”,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力争创新政策有大突破、创新生态有大优化、科技进步贡献率有大提升。

    在《意见》的制定中,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紧密协同工作。黄奇帆市长提出,这次文件的制定,不是对我市前述政策措施的否定和废止,而是深化和拓展。

    充分发扬民主

    广泛听取意见

    科学评估政策

    ——《意见》的起草,是调查研究,是集思广益,是综合集成,是集体智慧结晶

    对起草组而言,如何立足自身实际设定目标、如何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如何形成实在管用的政策……都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从6月2日提出市委四届九次全会专题研究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到9月5日全委会的召开,仅3个月时间,起草工作任务重、时间紧。

    夜以继日,连续奋战,办公室的灯火彻夜长明。起草组对《意见》稿框架反复进行集中讨论研究。

    科技创新事关全市当前发展和长远大计。越是重要的举措,越要深入研究,力求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为此,起草组认真听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负责人、科技工作者意见;组织有关部门组成10个工作组对150多家企业访谈,又再次面向500多家大型企业、小微企业发放科技创新政策问卷调查,逐条研究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对拟出台的政策进行效果预评估……

    例如,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建议,将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的研发子公司纳入创新政策的享受范围。

    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人建议,进一步建设、发挥好国家级平台的作用,并以此为依托,培育科技创新团队,培养拔尖人才。

    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研究院有关负责人认为,中小微企业对科技创新的需求很旺盛,建议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力度。

    选其要者,择其大端。各种意见千差万别,各种问题纷繁复杂,怎样发现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出台共性政策?起草组决定开展企业面对面访谈和大范围的问卷调查。

    市经信委组建10个工作组,对企业进行访谈。调查发现,企业认同度最高的几项政策分别是,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贴制度,协同创新经费奖励制度,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及研发费奖励等政策。同时,96%的受访国有企业对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政策表示高度认同。

    市科委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中开展问卷调查。根据反馈情况,对涉及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措施,表示认可的企业比例高达99%。

    《意见》起草组负责人告诉记者,文件起草过程,可以说是坚持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坚持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从创新主体中来,到创新主体中去;从科技人员中来,到科技人员中去。通过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意见》中政策设计体现了创新规律、体现了企业和人才的需求、体现了政府的导向。

    9月5日,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召开,经10个讨论组热烈讨论审议,对《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15条修改意见,最终有5条修改意见被采纳。

    从修改意见的数量可以看出,参会人员对《意见》的认同度很高,认为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方见解的基础上形成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行动指南。

    “《意见》10个方面的内容都是针对重庆短板不足而提,45条措施都是指向制约创新发展的症结问题而写,通篇全是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 一位科技界的同志说,“这些措施创新突破多、支持力度大、含金量非常高,很多都是第一次出台,令人精神振奋、信心倍增。

    事实上,《意见》中有15条政策是全国率先出台且含金量极高的,有30多条是借鉴近年来先进地区的有效政策和措施,实现了《意见》起草之初,市委提出的“集成、综合、突破”和“贯彻、学习、借鉴”的要求。

    创新突破多

    支持力度大

    含金量高

    ——45条措施均指向制约创新发展的症结

    《意见》一经公布,在社会各界,尤其在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及科研人员中产生了极大反响,他们评价,《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篇没有空话套话,全是务实的政策措施,相信只要贯彻执行好,必将推动创新要素资源加快向重庆聚集,推动重庆加快建设西部创新中心。

    起草组成员透露,《意见》中,有多处看似简单的一句话,背后却意义深远。

    一句话体现出重庆贯彻落实中央创新要求的具体行动——

    《意见》第38条措施中提出,完善科研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机制。这事实上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行动。

    一句话是一份有效创新法案的再实践——

    《意见》第17条措施提出的“在3年内未能转化的科技成果,可依法通过强制许可、权利让渡等措施促进其加速转化”正是借鉴了美国1980年通过的《拜杜法案》中的导向机制。作为美国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标志性法案,其核心要义包括了三个方面:一是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二是实施成果转化机构应享受收益权;三是介入权,在一定时期内未转化的成果,联邦政府可以强制许可给第三方。“一般情况下,大家比较容易关注《拜杜法案》的第一点,即下放权力,但如果没有约束机制,就容易导致大量成果沉没在项目承担单位,得不到转化。《意见》第17条表明,当科技成果3年没有转化时,政府有权通过强制许可给第三方等措施,倒逼项目承担方加速成果转化。”起草组成员解释说。

    一句话是创新规律的概括——

    《意见》第32条中提出,“支持科技人才在钻研核心业务的基础上安排一定时间从事相关性业务和探索性业务研究”则是借鉴了美国谷歌公司的创新资源“7、2、1”匹配原则,即从事创新工作的科研人员花70%的时间钻研核心业务,用20%和10%的工作时间分别从事相关业务和探索性业务的研究,旨在发展交叉学科,培育科技人员创造性思维。

    一句话是创新企业的制度安排——

    《意见》第4条提出了“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每年从销售收入中提取3%-5%作为研发准备金,税前按实际支出额进行加计扣除,并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10%给予奖励”。研发准备金制度是韩国首次提出的,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通过政府财政补助方式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这个制度的安排,有利于企业提前安排研发经费,并专项支出,将极大调动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一句话是源于重庆的创新故事——

    《意见》第18条提出“通过评审立项程序并采取财政资金‘拨改投’方式参股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让渡给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国有股权,可依照合同约定、项目完成情况和科技成果评价情况进行股权确认”。实际上是为了破解科技经费先期投入效果差,后期补助又不能解科技企业“燃眉之急”的双重矛盾。专注于超细纤维研究制造和开发应用的本地企业再升科技,于去年9月将研发机构独立,与另两家股东共同组建了独立研发机构——重庆纤维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一家股东便是代表政府产业基金投资500万元的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约定,如果科研项目成功实施,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政府投入的500万元中,有一半继续为政府拥有的股权资金,另一半则量化为个人股份,将来让渡给贡献大的研发人员。”再升科技董事长郭茂说,股权让渡的激励制度成了设计院吸引高级研发人才的重要砝码。“事实上,政府将一半的钱作为股权资金投入的时候,解决了研发机构前期的经费问题,产生效益后,另一半的钱量化为股权让渡给研发人员,形成了良好的激励机制,将‘前无偿投入’与‘后无偿补助’有效结合,既解决了科技经费投入困境,又使财政资金有增值作用,‘一箭双雕’。”一位企业负责人说。

    一句话推倒了“一堵墙”——

    《意见》第7条提出,高端协同创新机构的运营费用,财政可给予最高1/3的支持,打破了以往政府只对国有研发机构进行运营经费补贴的惯例,将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研发机构统统纳入了补贴范围。这充分体现了国有、民营一视同仁的政策导向。

    一句话打开了“一扇门”——

    《意见》第22条提出将企业的国外研发支出纳入财政奖励范围,与国内支出享有同等奖励政策,并对参与国际创新联盟的会员给予资助。长安汽车党委书记周治平说,今年8月,在市委召开的“市委四届九次全会有关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上,长安汽车提出能不能将企业境外研发分公司纳入研发投入奖励范围。“没想到《意见》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将这部分支出纳入了企业研发准备金管理,为此企业每年将获得数千万元的奖励。这也必将鼓励更多企业走出国门,整合全球创新资源‘为我所用’。

    ……

    《意见》的出台,为重庆的创新道路指明了方向。接下来,一系列的实施细则、一系列的资金安排、一系列的“实操手册”以及一系列的具体工作,任务仍艰巨而繁重。

    创新的道路艰辛而漫长,但有多大的担当,才能有多大的事业;尽多大的责任,才能有多大的成就。

    重庆正走在创新发展的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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