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深化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01.09.2015  10:1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精神和市、区两级党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长寿区环保局采取三大举措全力助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

一是重培训,强指导。7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率先邀请市资源与环境交易所领导及相关专家对长寿区10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专题培训,就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出台背景、政策制度、实施细则、业务流程等环节向企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使企业对排污权交易业务知识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基本掌握了交易与管理平台的操作运用,为排污权交易工作全面铺开夯实了理论基础。

二是重服务,强引导。组织专人深入重点企业现场,开展点对点服务,适时召开座谈会,倾听企业在经济大环境不景气的情况下面临的困境,详细解读国家政策,全面宣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精神,解决企业在实际交易操作中的困难和疑惑,深入交流排污权交易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消除企业负面抵触情绪,引导企业提认识、明责任、严管理、上水平,切实提升排污权交易工作的主动性。

三是重措施,强监管。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闸门”控制作用,将排污权有偿使用作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必要前置条件,使排污许可证真正成为企业排污的一张“通行证”和一把“量尺”,坚决做到“不交易、不发证”。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强化司法保护,实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切实强化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作为全市24项重点改革专项之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的一项重大的基础性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建立推动环境资源和资本有序流动、高效配置的市场机制,健全环境成本合理负担机制和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降低污染治理社会平均成本、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