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制造车祸骗保2万多元 3人获刑

20.06.2017  14:34

慢新闻-重庆晚报消息,为了省修理费,车主李某和他人合谋人为制造车祸,骗保2万多元。近日,参与骗保的3人均因保险诈骗罪被永川区法院判刑。

2016年2月春节后,李某与欧某将一辆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的事故车开到冉某开设的汽车修理厂维修。此前,欧某一辆本田轿车也在该修理厂维修,也不属于保险赔付的情形。

冉某、欧某、李某3人遂共谋用保险齐全的欧某本田车撞李某的丰田轿车制造虚假追尾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用于支付两车的维修费用。

2016年3月29日,修理厂老板冉某安排刘某、陈某与欧某一起共同制造交通事故。当晚9时40分许,刘某乘坐欧某驾驶的轿车与陈某驾驶的李某的轿车共同来到永川区金龙镇,在刘某指导下,欧某驾驶的轿车故意追尾撞上陈某停驶的李某的轿车,造成两车严重受损。

制造虚假交通事故后,欧某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该保险公司根据两车受损情况确定赔付26554元保险金并通过银行转账转入欧某妻子罗某的银行账户。

随后,欧某将该款作为两车修理费用支付给冉某。

保险公司在核查时对保险事故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因为欧某的车与陈某驾驶的李某的车发生事故后都到冉某的汽车修理厂维修,保险公司调查后得知陈某恰恰是汽车修理厂的员工。

案发后,冉某、欧某共同退赔保险公司26544元。

近日,永川区法院判决,汽车修理厂老板冉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车主欧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车主李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原标题:人为制造车祸骗保2万多元 3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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