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检查的通知

16.09.2015  16:08

渝农办发〔2015〕92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有关农业执法单位,农业部转基因生物检测中心(重庆大学)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5〕35号)和《农业部201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农办科〔2015〕5号)精神,推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任务的落实,市农委决定开展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9月至10月。
二、检查内容
(一)开展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检查,重点为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执法监管和科学普及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在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试点区县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加工的单位进行年度生物安全检查评价。
  三、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地自查的基础,对部分区县进行实地检查。
(一)自查
由各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自查,于2015年10月底前将工作情况报送市农委。
(二)实地检查
由市农业转基因相关专家、有关执法单位、部分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市检查组,重点对试点区县单位(名单附后)进行实地检查,步骤如下:
  1.查阅档案。检查组核查有关文件、档案、记录等资料。听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区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关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二是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监管情况及违规查处情况。
  2.检测检验。由农业部转基因生物检测中心(重庆大学)(以下简称检测中心)实验室随机抽取2-3个相关单位的实验室和田间试验进行检查测定,并及时将其结果报送检查组。
3.安全评价。由检查组按照农业转基因安全评价的相关原则方法,实地填写《农业转基因安全评价分级表》,并给出受检单位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结果。
请各地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查处和整改,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联系人:徐征
电话:89133170;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试点区县检查工作安排表          

                  2.农业转基因安全评价分级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