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五分院办理的首例一案多人认罪认罚案获当庭宣判

12.03.2021  07:57

重庆日报消息,3月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是检察院第五分院获悉,日前该院起诉的一起毒品案开庭,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精准量刑建议予以全部采纳并作出当庭判决。据了解,这是五分院办理的重罪案件中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案多人均全部认罪认罚的案件。

2020年5月15日,被告人叶前往袁某家中购买毒品,袁某向叶某交付毒品6袋并收取毒资4万余元。叶某在回家途中被民警抓获,当场查获疑似毒品冰毒296.91克。当天,与叶某交易完后的袁某又与刘某秘密见面并进行毒品交易,二人被当场抓获后,民警从刘某、袁某处分别查获疑似毒品冰毒182.92克和98.18克。经鉴定,所查获的毒品疑似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冰毒)。

五分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叶某、刘某虽系毒品再犯、累犯,但二人到案后一直稳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评估,对两人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去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十个方面28条贯彻落实意见,该贯彻落实意见详细列明了28条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要求,承办检察官在认罪认罚程序、量刑等方面多次和袁某、刘某以及他们的辩护律师交换意见,听取了辩护律师的一些意见,两人均表示同意认罪认罚。

涉案三人中虽两人均认罪认罚,但案件关键人物袁某却并不配合。无独有偶,原本认罪认罚的刘某也进行了翻供。

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检察官着力在促进认罪悔罪上下功夫,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多次前往看守所向刘某、袁某释法说理,积极与刘某、袁某辩护人沟通,听取意见。最终,刘某、袁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开庭当天,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袁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原标题:市检察五分院办理的首例一案多人认罪认罚案获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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