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代表团全团建议:加大支持力度 让西部陆海新通道“加速跑”

05.03.2021  00:10

3月4日,重庆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决定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全团建议,其中一份是《关于加大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这份建议希望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支持力度,并具体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加大国家层面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快规划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支持重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作用;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运价下浮

取得积极成效

三种主要运输方式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9年8月,经国务院批复,国家发改委发布《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西部陆海新通道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将“陆海新通道”明确为国家战略性项目,这也是当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重庆团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全团建议。

两年后,重庆代表团再次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交全团建议,展现了重庆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的责任与担当。

全团建议提出,在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和各方共同努力下,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0年,西部陆海新通道三种主要运输方式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重庆—钦州铁海联运班列开行1297列、同比增长40.5%,辐射96个国家(地区)的260个港口;重庆—东盟跨境公路班车开行2821车次,同比增长126%,实现中南半岛全覆盖;重庆—河内国际铁路联运班列开行177列、同比增长149%。

提出三个“有利于

建议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虽然有成效,但是由于西部陆海新通道尚处于建设初期,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物流体系等方面基础薄弱,迫切需要国家在规划、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重大项目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因此,重庆代表团提交全团建议,建议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支持力度,并总结了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在RCEP框架下提速西部地区与东盟的经贸交流,有利于推动西部地区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有利于“十四五”时期更好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将助推重庆及西部地区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建议设立专项资金

加快规划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全团建议结合实际,提出了四个方面具体的建议。

第一个建议是加大国家层面资金的支持力度。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等仍按既有渠道支持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层面尚未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资金对重大项目支持的集中度和强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全团建议提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专项资金,集中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项目建设。

第二个建议是加快规划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全团建议提出,由于广涪柳铁路、渝贵高铁尚未纳入国家近期规划,自重庆出发的两大主通道都存在瓶颈。

重庆经柳州至北部湾出海口通道,需经渝怀铁路绕行怀化再到柳州,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虽已完成电气化改造,但仍为单线,运力提升程度不够。重庆经贵阳至北部湾出海口通道,川黔铁路技术标准低、运能饱和,渝贵铁路客运需求旺盛,货运功能尚未得到释放。

因此,全团建议提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铁集团牵头,将广涪柳铁路、渝贵高铁等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尽快启动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初期开工建设,加快形成重庆经柳州至北部湾出海口便捷通道,充分释放渝贵铁路货运能力,大幅提升重庆经贵阳至北部湾出海口通道的运力水平。

建议铁路运价下浮

支持重庆发挥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作用

第三个建议是支持重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作用。《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明确充分发挥重庆位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交汇点的区位优势,建设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支持重庆市牵头建立省际协商合作机制。

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2019年10月重庆牵头建立了“13+1”省际协商合作机制,2020年11月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在重庆正式启动运行。

全团建议提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铁集团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健全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省际层面进一步支持重庆依托“13+1”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启动开展通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铁海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和通道发展指数等重点工作,支持在西部地区建设无水港,完善集疏运体系,建设物流、贸易、产业融合发展的西部陆海新通道。

第四个建议是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运价下浮。目前,西部陆海新通道铁路运价下浮仅30%,并且受站点、线路、货品的限制。而沿江货运班列下浮45%—50%、渝甬铁海联运班列运价下浮45%、渝沪线下浮45%、中欧班列(渝新欧)下浮50%、渝满俄班列下浮50%。

因此,建议由国铁集团牵头,将西部陆海新通道铁路运价下浮扩大至45%,并放宽政策覆盖的站点、线路和货物品类限制,制定铁路运输货物“负面清单”,统一多种运输方式货品分类代码和危险品分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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