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建设起步良好

17.03.2017  01:32


2016年3月,商务部、人社部、海关总署认定我市为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一年来,重庆市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全年加工贸易进出口1668亿元,虽下降6.6%,但降幅比上年收窄40个百分点,占全市进出口40.5%,较2015年占比提高1.8个百分点。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争取中央 专项资金 ,推动示范项目落地。2016年8月中央下达我市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资金5亿元,位居中西部第一;出台《重庆市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和使用范围;启动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示范园区认定工作,完成对35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项目评审。
      二是充分利用政策,为企业发展谋红利。全面推动企业落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降低企业养老、医疗、失业三险费率2.5个百分点;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和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先后落户西永综保区,  8家企业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切实为企业减少运营成本500万元以上;自2016年9月1日起全面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初步建立;率先在西部地区搭建加工贸易废料交易平台,已吸引100多家国内产、处废料企业上网交易,平均溢价率达54.7%。
      三是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加工贸易产业发展。一是领导重视。分管副市长率队赴深圳、上海召开粤港澳企业洽谈交流会、钻石加工企业座谈会、眼镜企业座谈会,开展专题招商;二是主动出击。我委牵头在上海、深圳建立2个加工贸易招商点,以“三个三合一”平台为支撑,联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各级各类开发开放平台,有序承接国内先进制造业和传统加工贸易产业的梯度转移;三是推动项目落地。积极推动重庆成为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制定实施口岸,可以开展毛坯钻石进出口加工贸易。据测算,“十三五”期间,围绕金银饰品、钻石、彩宝“三大品类”,我市高端饰品产业总产值将达到5000亿元,税收贡献50亿元,进出口额500亿元,增加就业岗位一万个,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