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行政执法维护水事秩序稳定  

20.05.2018  21:22

      重庆市水利系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依法管水治水,切实提高全市水行政执法效能,维护水事秩序稳定。

      一是明晰水行政执法事权。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着重解决事权不清、边界模糊、职责交叉导致的执法缺位问题。积极探索水行政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

      二是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聚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所涉及的重点对象、区域和事项,定期开展河道采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三是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及时排查行政执法廉政风险点,落实法律顾问、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调查取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规定,切实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联动协调。建立行业内部行政执法机构与业务主管机构协作机制。推进部门内综合执法,逐步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一体化执法监管。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乡镇、基层水利服务机构、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延伸综合执法网络体系。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在岗常态化培训机制。依法建立健全政治经济待遇与职责义务相统一的激励机制,营造敬业奉献的良好氛围。

      六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保障。推进水行政执法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展执法基地建设,适时推动执法巡查监控指挥系统、卫星遥感监测系统、重点水域监控系统和移动执法巡查记录系统建设。

      七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月活动,推进水利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构建多层次、多渠道法制宣传工作格局。

      八是严格监督考核机制。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通过实地检查、案卷分析评查、委托第三方评估、交叉评审等形式对行政执法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约谈机制,实施以推进重点工作为目标的工作约谈,以强化水行政执法责任落实为目标的提醒约谈,以纠正混乱水事秩序为目标的诫勉约谈。

      (稿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