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

22.07.2015  13:46

 

一是强化整改。 两次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下达20份《整改通知书》,36个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二是管控风险。 通过召开专题会、打电话、上门督促等方式,推进72所培训机构开设专户,缴存最低余额267万元。 三是扩大宣传。 向家长发放3万份《告知书》,提醒家长和学员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和缴费方式,依法签订培训合同,有效纠正违规收费、虚假宣传行为。 四是规范管理。 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管理的通知》,对民办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招生收费、财务管理、安全稳定等提出要求。设立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教管中心民办教育机构管理支出。按乡镇街道行政管理区域,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单位进行调整,进一步理顺民办教育机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