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节日期间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安全工作的通知

22.01.2015  19:53

渝卫办疾控发〔2015〕25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疾控中心、市结防所:

      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各项疾病防控措施

(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节假日及下班时间有专业人员值守疫情值班电话,杜绝无人值班、非专业人员或借调招聘人员值班的情况。疫情值班电话有变动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更新。

(二)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做好应对传染病疫情、恶劣气候灾害、群死群伤医疗救治事件等次生灾害和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的物资和技术储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应急预案、技术方案,对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品目齐全、数量充足,在有效期内。

(三)强化疾病监测工作

切实加强手足口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流感样病例、发热病人、腹泻病人的监测工作,加强各类专科门诊的规范管理。要落实首诊负责制、规范报告程序,按规定报告、分级处置,确保监测系统的灵敏、及时、准确。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疫情网络直报的审核和辖区疫情趋势分析,及时发现和控制苗头疫情。

(四)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易发生不稳定事件的特殊人群的随访、治疗等管理服务工作,对存在的重难点或关乎群体健康、社会稳定的工作,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及时解决。特别是达到一定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的重精患者信息,要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

(五)规范疫苗安全管理

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疫苗安全管理和监督,各接种门诊要确保在节日期间有专人负责冷链管理和疫苗管理,坚持每天至少两次对冷藏设备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确保疫苗安全、有效。

二、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控职责和任务,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确保节日期间精神不懈怠、工作不拖沓。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相关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针对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餐饮行业、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易发生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的重点部位要有意识、有针对性的加强督导检查。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相关单位要提高信息报送工作的敏感性,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规范报送程序,畅通报送渠道,及时报送各类突发事件。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