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05.01.2015  14:20

为深刻吸取山东寿光“11.16”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避免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类似事故,我市了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统领,健全机构。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公安、安监、经信、国土房管、建设、规划、工商等七个市级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发文件逐一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以“三个必须”要求,明确职责。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经信部门负责督促园区及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划、国土、建设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工商部门负责督促未经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安监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行业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合力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一是集中办公,提效增力。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消防总队设立办公室,在冬春火灾防控重要时段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治理重要节点,七个市级部门各抽调一名人员定期集中办公,统揽推动全市专项治理工作。二是联合通告,广泛宣传发动。七个市级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明确10个治理重点和“六个一律”执法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鼓励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三是借势发力,长效整治。规划、国土部门将劳动密集型企业违法建筑纳入全市违法建筑整治五年规划,推动区县政府每年制定实施计划,分期分批推进整治。工商部门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纳入劳动密集型企业信息即时公示内容,作为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