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互检工作第四组来大足区检查指导工作

05.11.2015  22:37
  

2015年11月3-4日,由广东省、山西省和重庆市总工会负责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和专职财务人员组成的全国总工会第四互检组来大足区检查指导工作。市总工会副主席鞠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廷剑、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廖文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陈仲伦参加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互检工作专题座谈会并陪同检查。

座谈会上,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皮中伦进行了专题工作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陈仲伦介绍了大足区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廷剑介绍了大足区的基本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检查组一行还查阅了相关文档资料,进行了电话回访,并到3名劳模家中走访慰问并检查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近年来,大足区总工会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在细微中下功夫,由区政府办印发了《重庆市大足区劳模管理服务工作暂行办法》(大足府办发〔2014〕7号)》,严格规范和加强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全面实现了直接汇入相关劳模个人银行帐户的方式进行发放,无任何差错。山西省总工会副主席梁克昌代表互检组对我区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和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大足区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制度完善、程序严格、标准合理、手续齐全、资料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