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董勇率队督查区县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工作

03.01.2019  1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委党组的统一部署,12月19日至25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董勇率第九督查组赴綦江、万盛、南川、武隆开展了2018年下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大督查大执法行动。督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每个区分别抽取2个在建项目,重点对项目建设组织、人员到岗履职、安全责任制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实体安全隐患以及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违法违规行为及实体安全隐患40余条,下发督查整改通知单4份、督查执法建议书4份,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进行了记分处理。
  董勇同志在督查反馈会上强调,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董勇同志要求,项目参建各方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区城乡建委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单位限时整改销号,并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式执法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董勇同志指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工作,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履职到位、措施到位,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各方责任;三是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四是要加快转变传统建造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努力实现“科技兴安”;五是要高度重视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认真抓好城镇既有建筑、房屋拆迁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六是要规范用工制度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工程合同,按照合同要求拨付工程进度款,用工单位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