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17.08.2018  20:46

一是推进规划建设,提高优质园公办园比例。 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优化幼儿园规划布局 ,保障学前教育供给 , 定期开展学前教育学位供需预测,根据地域和人口发展要求,统筹规划,调整布局,有效把控供需平衡。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普惠为辅、民办非普惠保高端”的发展模式,输出公办园管理团队兴办分园,政府产权园面向社会招标,吸纳具有一级幼儿园举办资质机构,高起点承办普惠性幼儿园,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和鼓励集团化、连锁化办园,打造幼教品牌,制定幼儿园准入规则,不断提高优质园占比。采取新建、回收、回购等方式,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降低学前教育入园成本。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给予经费保障。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力度,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取消城乡幼儿园按比例申报规定,按审核认定的实际幼儿数发放相应补助。加强对民办园备案价格的成本核查,制定民办普惠幼儿园收费指导标准,杜绝幼儿园擅自频繁调价、虚高定价的行为。建立规范收费提醒制度和惩处机制,切实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统一民办幼儿园收费票据,杜绝出现大班额、虚报学生数等现象出现。定期随机抽取30%的幼儿园,对财务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将幼儿园财务监管和审计结果作为年审凭据。  

三是加强行业监管,构建放心学前教育格局。 成立学前教育管理机构,落实教学指导和监督、教学质量评价、保教质量评估监管、安全监管、年审等职责。统一公办园后勤管理,由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公办幼儿园的保育员、后勤和保安人员。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依责加强对消防、食品、器材、场地、活动、人身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明确幼儿园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民办园年检工作,严格执行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办园标准,严格控制审批程序,不达标幼儿园坚决不予审批。建立强有力的执法机构,明确教育执法牵头单位,整合教育、公安、消防、文化、国土、规划、建设、市政、镇街等单位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四是优化保教队伍,提升学前教育队伍素质。 扩大公办幼儿园编制投放量,专门用于解决公办园专职教师编制缺口,引导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入学前教育任教。严格执行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外籍教师的聘用。支持幼儿园引进高学历学前教育人才,鼓励在职教师进行学历提升。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和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在编与非在编教师之间的待遇差距,督促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切实维护民办幼儿教师在社会保障、评优评先、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建立幼儿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和晋升机制,将幼儿教师纳入社会保障局每年一次的教师职称评聘中。对全区幼儿园管理人员和保教人员进行分层级培训,将民办普惠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全区统一的幼儿教师培训计划,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视骨干教师的培养,依托名师工作室,不断提高骨干教师的研学能力。强化幼儿园园本培训,加大优质园与薄弱园之间的互动交流。  

五是强化教学科研,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坚持以研促教,鼓励特色办园,逐步形成“教-研-培”一体的教科研工作模式,以示范园为依托,开设“特色课程分享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园、一级园、公办园、镇中心园等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区级、园级及园本教研制度,带动区域幼教质量提升。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对口支援,引导城乡之间、园所之间建立一体化共同发展机制,将科学保教的思想和方法在全区幼儿园推广。制定完善幼儿园质量监控和评价办法,建立“自我认识、自我监测、自我发展”机制。加强教材选择的督导,指导科学规范地选择教材。遵循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将保育和教育相结合,建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对幼儿园违背教育规律、开展“小学化”教学等行为进行整顿,促进幼儿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