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法院:多管齐下妥处赡养类纠纷

02.03.2017  06:35
  赡养类纠纷案件主要包括赡养纠纷、赡养费纠纷、变更赡养关系纠纷。2016年,渝北法院共受理赡养类纠纷案件53件,其中赡养纠纷案件49件,赡养费纠纷4件;审结赡养类纠纷51件,其中赡养纠纷47件,赡养费纠纷4件。2016年赡养类纠纷案件的收案数、结案数同比分别增长23.26%和34.21%。

    一是注重情绪疏导,引导当事人回归亲情。渝北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创新工作思路,将情感教育贯穿于工作始终,审理时注意对原告老人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子女回忆父母养育时的感人细节,让争议双方向亲情回归。在子女有回心转意意愿时,及时把握契机做调解工作,使赡养纠纷尽量以调解和撤案结案,顺利化解矛盾。以2016年该院审结的51件赡养类纠纷案件为例,撤诉8件,调解19件,调撤率达52.94%,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照顾老人意愿,保障老人合法权益。家事法官在审理赡养类纠纷时,注重听取老人对赡养需求的意见,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涉及多个子女的赡养类纠纷中,往往有子女要求一人承担几个月的照顾义务,并拒绝另行支付赡养费,但大多数老人年事已高,不愿频繁地换居住地点、来回折腾,而更愿意长期居住在某一个子女家中。而考虑到老人的意愿及身体情况,法官往往选择让老人居住在某个子女处。

   三是判词精确,便于案件执行。涉及到赡养类纠纷的案件,一旦作出判决,要考虑到当事人履行赡养义务的方式及形式是否明确,是否有利于执行。由于赡养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通常对履行赡养义务较为抗拒,一旦履行方式或内容等不明确,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即使进入执行程序,也会因为无法执行而使判决目的落空。渝北法院家事法官在制作判决时,都会在判决里明确几种常见的赡养履行方式,如选择到几个子女轮流居住的,明确老人在换居住地点时由谁接谁送;老人生病时由谁送医,医疗费由谁先垫付之后再凭有效票据平分等。

   四是物质供养与精神慰藉并重,让老人安享晚年。在赡养纠纷中,老人不仅需要物质保障以维系较为有尊严的生活,还对子女有难以割舍的情感需要。家事法官在审理此类纠纷时,不仅要处理双方关于赡养的物质纠纷,让子女尽到物质上的赡养义务,还教育当事人多探望老人,告诫子女常回家看看,多到老人处走走,让老人有一个愉快、安详的晚年。 来源:渝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