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6.03.2015  13:12
  2月2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中国文明网上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正式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北碚区人民法院喜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12年“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的又一国家级殊荣。

  据了解,文明单位分区(县)级、市(地区)级、自治区(省)级和国家级四级。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北碚法院此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是与全院干警的努力分不开。

  近年来,北碚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紧紧围绕司法为民主题和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扎实开展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始终把法院的各项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实现了新的跨越。

  以文化人提素能。工作中,北碚法院注重法院文化的营造,以“”石喻人,以石之精神激励干警爱岗敬业,在新建的办公大楼打造整体文化建设方案。同时建设了法院荣誉室、图书阅览室等文化设施,开展了“缙云讲坛”、“法官圆桌”和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拍摄系列法制微电影,大力弘扬了社会主义司法价值观念。

  公正便民树形象。2010年以来,北碚法院新增微机130余台,新增办案用车30余辆,并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高了司法透明度。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开设便民绿色立案通道,开展了“公众开放日”、“庭审进社区”等活动,方便了老百姓诉讼,有效地提高了法院工作的亲和力。

  真抓实干促发展。北碚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开展了以打击犯罪、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审判工作。2010年以来,北碚法院共受理案件58207件,近三年来年均受理案件数量在12000件左右,审执结案52637件,结案率90.4%,结案标的额金额25.4亿元,有力地保障了辖区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北碚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