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三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16.05.2015  03:57

 

第一,严格依法招生。

一是依法入学原则。 联系计生部门和街道社区,对各学校所辖地区学龄前儿童进行户口摸底登记,了解当前和今后几年城区学龄人口的分布情况,按照《义务教育法》相关要求,制定招生计划,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就近入学原则。 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新生和接收转学生情况全面调查分析,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划片,统筹规划,进一步优化师资配备,发挥学校教学资源的最大效益。 三是对口入学原则。 城区小学新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第二,严格阳光招生。

一是规范招生秩序。 各校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将招生计划、入学程序、划片方案、招生政策等信息通过校务公开栏或校园网向社会公布,累计公布各类信息、短信10000条,争取家长的理解配合,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严格收费公示。 各校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300多块,将各种收费项目、标准、批准依据及举报电话向社会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是加强信息宣传。 每学年由区教委面向社会统一印发宣传海报100张,张贴在各小区、居委会、交通要道;宣传手册5000份,发放到各中小学和幼儿园,保证每个学生和家长都能够及时了解相关入学信息。

第三,严格规范收费。

一是加强收费管理。 区政府投入资金419万元用于实行普通初中一科一辅。其中198万元用于教材的征订,221万元用于初中教辅的征订。严禁以推优、借读等名义收取择校费,或与考试有关的其他费用,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收取的经费全额退还缴费人。各校结合实际,做好学生保险、饮用水、就餐等方面的宣传工作,按照自愿与非营利的原则,联系相关业务人员做好服务管理。 二是强化检查追责。 建立完善“三严”督查机制。严防:通过政策宣传,公示各项教育收费政策、投诉举报教育乱收费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声势。同时将教育乱收费纳入学校年终绩效考评体系中,实行一票否决。严查:通过学校自查、区教委监察室联合区发改委,深入学校,查账目、听汇报、开展家校民意调查,了解各项教育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严处:对于群众举报投诉,做到调查、处理、清退“三到位”,对于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严处。近两年,区教委清退教育违规收费30余万元,通报批评10人,免职1人,处分3人,诫勉、警示谈话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