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三项措施”全面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21.06.2016  06:19
   本网讯 为全面提高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自我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重庆江津区高度重视,从落实责任、隐患整治、加强培训等方面入手,采取“三个落实” 措施,全面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有力助推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一、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安全工作稳步推进。江津区教委高度重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在年初与区消防支队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与各学校签订责任书,建立了校长总负责、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教师和专人主抓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细化责任,量化工作。学校以校领导、二级单位、归口部门、责任区、师生为主体,建立健全五级防火检查制,逐级落实检查人员职责,明确检查时间、内容,形成全时段、全方位、多层次的隐患排查网络,保证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落实隐患整治,确保校园良好安全环境。一是网格排查。江津区教委对全区大中小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特别是明确提出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方法和时限,切实做到大、中、小院校底数清楚,情况明白,隐患明确。二是多警协作。明确消防、治安、校警的消防工作职责,将巡查延伸至驻地所有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职专,将整治触角延伸至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校园超市等,不留“隐患盲点”。三是典型引路。结合“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打造出实验小学、育才中学等一批校园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带动各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宣传等工作。 四是部门联动。按照年初工作要求,区教育、公安、文化、工商、卫生、市政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清查学校周边网吧、台球厅、电游城、旅店、快餐店等重点场所。通过发布治理通告,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对违规占路市场清理迁移,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场所依法查封,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火灾隐患限期整改消除等强力治理措施,为大、中、小学、幼儿园创造了一个良好、安全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落实宣传培训,确保师生安全意识提升。通过区教委下发文件,要求全区各学校每学期务必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未完成的学校不得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活动开展中,区消防支队指导各学校制订灭火救援和疏散预案,突出活动重点和活动形式,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小学重点开展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教育;初中、高中及大学高校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并依托各学校成立消防志愿者队伍,引导中学、大学师生积极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火灾隐患排查行动。并利用消防队站及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机会组织校园师生走进消防站零距离体验消防生活,参观、学习消防知识。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消防队站开放活动90余次,直接受益师生近5万余人次。(审核人:陈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