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严把“三关”规范校长教育培训机构管理

14.03.2018  04:33

一是把好审批关。 按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职能职责,严审办学条件,对办学者的身份资历、办学场地使用权、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安全及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现场踏勘、全面审查。对通过审批的申报者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对暂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待达到要求后再予颁发办学许可证。  

二是把好监管关。 全区22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区教委统一部署分别签订《依法办学承诺书》,对涉及依法办学的6大方面23条细则进行承诺;加大检查力度,每年寒暑假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定期检查2次以上,每月随机抽查3-5家;建立联动机制,区教委牵头,联合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每年开展2-3次联合执法行动,对安全、收费、“超纲教学”、“强化应试”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三是把好整改关。 建立机构负责人定期会议制,召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每年定期召开2-3次会议,明确要求、通报问题、整改反馈。对已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2017年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规范了3家机构办学行为,将全部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纳入信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