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六举措强化国有煤矿属地监管

22.02.2016  22:54

为扎实推进市属国有煤矿属地监管,綦江区六举措强化国有煤矿安全监管。

一是继续强化监管力量促安全。充实国有煤矿属地监管力量,力争国有煤矿属地监管力量充实到7名正编人员。

二是继续强化检查促安全。严格制定执法计划,明确职责、保证时间、细化标准,打表检查,通过聘请专家、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强化安全监管。

三是继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保安全。  严格督促检查企业机构人员、规章制度、设备设施保障、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安全。

四是继续强化防重防大保安全。严格督促企业防重防大体系制度建设,强化瓦斯防治、岩溶裂隙水、防灭火管理检查,重点突出在查大系统、治大隐患上。

五是继续强化质量标准化建设保安全。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季度考评检查,实现动态达标保安全。

六是继续强化停产与拟关闭煤矿监管保安全。制定停产矿井检查标准,严格打表检查。强化同华煤矿安全监管,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