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出台促进民办中小学发展的实施意见

08.09.2015  12:04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末,规范改制学校2所,引进优质民办中小学3—4所,迁扩建民办中小学1所。目前,已建成重庆德普外国语学校并投入使用,签约引进优质民办学校2所和教育集团1个。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 落实民办教育建设用地政策,探索“土地出让金”区级净收益部分返还办法;探索教师编制“民办公助”制度,把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全区教师培训规划;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民办教育实施义务教育服务机制,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把民办学校优质发展纳入教育“三名工程”建设范畴。 三是依法规范管理。 建立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长效机制,健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师资待遇、保障措施监管;完善“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对违规招生、虚假宣传、乱收费等违规办学行为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