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创新举措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

13.09.2016  01:35

为强化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实现全区安全管理工作全覆盖,江津区创新四项举措,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

一是建立动态管理台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园区建立小微企业监管台帐,各村(居)建立个体工商户监管台帐。同时,根据工商部门每季度末月25日前通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变动情况,对监管台帐进行更新,掌握最新底数,实行动态监管。

二是推行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支持管理规范、基础好的小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力争在2020年前全区小型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微型企业大力实施岗位达标;个体工商户全面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风险。

三是实行安全生产托管。各镇(街)、园区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小微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按照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购买安全技术服务,实行安全生产托管。力争 2016 年底,微型企业社会化服务委托率达到 10%以上,2020 年底,委托率达到100%,实现全覆盖。

四是制订出台激励政策。各镇(街)、园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将针对辖区内及行业实际情况,分别制订出台相应推进小微企业参与社会化服务的激励政策,对参与社会化服务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