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创新“四大”工作机制 增强安监监管能力

26.03.2015  16:15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安监监管能力,江津区积极探索,创新“四大”工作机制,增强安监监管能力。

一是建立重点行业安全工作会商制度。为促进各行业齐抓共管安全工作,我区建立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安全工作会商制度。会商会由分管安全副区长亲自主持,重点分析研判我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形势、存在的具体问题、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二是建立三方参与安全工作检查机制。为解决安全检查不专业、不到位问题,我区建立聘请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大中专职业院校三方参与安全工作检查机制。利用第三方服务、客观、专业的特征深入企业一线,帮助企业排查诊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是建立专家技术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建立专家技术服务机制。将全区102位专家分成综合应急组、危险化学品组、矿山组、建设组、交通运输组、工贸组、职业卫生组、消防组共8个小组,根据专家特长,请专家把脉,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是建立联动机制。为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区安监局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交巡警支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如凡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区人社局立即通报区安监局,凡企业发生亡人事故,区交巡警支队立即通报区安监局,改变了以往工伤事故由区人社局单独查处,亡人事故(指一般事故)由区交巡警支队单独查处的单一形势。区安监局接到通报后将立即着手调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和查处,达到“惩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