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巴南区龙洲湾街道B区医疗卫生用地出让事宜的批复

22.01.2015  19:53

渝卫复〔2015〕20号

 

 

巴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龙洲湾街道B区医疗卫生用地出让事宜的请示》(巴南卫计文〔2014〕125号)收悉。为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支持社会资本办医,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主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同意巴南区政府将龙洲湾街道Q26-1/02地块以公开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该地块用地性质为A5(医疗卫生用地),地块面积为92115平方米(约合138亩),容积率不得大于1.5,绿地率不得小于35%。

二、该地块出让后,不得变更用地性质,用于社会办医(营利性医疗机构),该医疗机构规划床位规模不超过1500张。

三、请你委指导土地竞得人按规定办理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并指导实施医院建设,建设方案报我委备案。

此复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