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21.05.2020  12:40

  5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明才主持召开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友明、应平、向红、陈忠荣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决定人事任免有关事项。会议免去孟丹的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钟曙辉的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吴涛的沙坪坝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李忠田的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覃家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刘春彦的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井口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饶峻巍的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双碑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侯小洋、张太巍的市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联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免去贾小燕的沙坪坝区民政局局长职务;李兴的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雷厉风的沙坪坝区交通局局长职务;万天武的沙坪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周会锡的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关越的沙坪坝区人防办主任职务。免去谢国忠的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陈家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会议任命钟曙辉为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兵为沙坪坝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春彦为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覃家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建军、陈刚、陈书鹏为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歌乐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王凤英、陈恳、周迁旬为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井口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李志淑、张瑶为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联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决定任命邓朝霞为沙坪坝区民政局局长;李海为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张玉林为沙坪坝区交通局局长;周德华为沙坪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文刚为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雷厉风为沙坪坝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任命王建华为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张振华为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蒙舟为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殷建华为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陈家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谢国忠为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会上,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沙坪坝区与韩国仁川广域市桂阳区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评议了区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

  区政府副区长陈登烈、周红玲,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办、纪检组负责人,区政府办、各镇街人大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