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司法局五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09.10.2018  16:43
一是以专用法治宣传车为载体,设立流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工作人员、设施设备,不定期到全区范围内提供“上门服务”,进一步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影响力,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了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项目。
    二是积极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区公证处于今年4月在重庆自贸区建成了公证服务便民点,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作为串联“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口岸、正式运行后,区司法局又主动介入,在保税区管委会筹备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室,积极为保税区接待群众法治咨询、调解矛盾纠纷、提供公证服务、管理法律服务。
    三是拓展法律援助跨省城际间协作。结合江津区外出农民工较多且在各省市相对集中的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在工资、工伤、劳动用工合同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积极拓展服务方式和领域,主动与北京、广东、江苏等多地司法行政部门签订了“点对点”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协议。通过异地协作,处理了多起民工群体性事件,帮助其讨回劳薪,协调解决了外出民工工伤保险待遇,切实维护了外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积极思考,主动作为,推出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便民措施,开通了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与区工商联联合建立了“民营经济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制定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了涉民营经济的专项法治宣传、组建专家服务团队、编制法律服务指南、推进涉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涉民企服务窗口、搭建法律服务交流平台,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五是深入推进“访调对接”工作。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拓宽公共法律服务范围,印发了《关于推进“访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了“13543”工作模式,严格执行“四化”标准,强化三项保障,及时妥善调解处置多起重大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