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司法局“五举措”推进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
05.12.2017 15:4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二是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坚持“四优先”( 解答、受理、审查、指定优先)工作机制。对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受理的法律咨询,凡涉及残疾人维权方面的,全部在第一时间通知就近的法援站点优先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当事人。对各法律援助站点对残疾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求助信息,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法律援助系统能直接解答、调处的尽快给予处理,需要残联等相关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残疾人提出的法律援助请求,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优先受理和指定,全力、及时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到残疾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法援中心第一时间指派政治意识强、工作经验丰富、热爱助残事业的专职律师进行专人辩护。
三是开通“绿色通道”服务残疾人。对涉及赡养、抚养、劳资纠纷等残疾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均不再要求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根据残疾人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的普遍规律,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坚持“特事特办,手续照办”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残疾人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审批手续。对材料基本齐全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对手续不全的,实行“先受理,后审批”。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提供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残疾人案件31件。
四是援调对接,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全区涉及残疾人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做到应调尽调,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7%以上,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受援人意愿,尽量采取调解方式结案,减轻受援人诉累。鼓励法律工作者协调相关部门和社团组织,深入基层,合力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提高效率,确保所有残疾人在需要人民调解时都能获得及时、优质、高效的人民调解服务。
五是加强残疾群众的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推进残疾人普法宣传,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与残联、民政所、妇联部门联动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扶残助残——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等主题活动,通过向过往居民发放宣传材料、展出图版、悬挂条幅、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残疾人维权法律知识以及各种优残、惠残政策,接受群众就涉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残疾人赡养、遗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增强残疾人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出尊残、爱残、护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5.12.201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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