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司法局“六个标准”规范司法鉴定服务

25.05.2015  11:34
        为深入推进大渡口区司法鉴定行业为人民服务,切实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大渡口区司法局指导鉴定机构重点围绕六个标准开展工作。       一是办公设施完善。保证鉴定机构办公场所标志明显、规范有序。接待室、鉴定室、检查室、档案室独立分开,必备仪器设备和办公设施齐全。二是工作制度健全。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将有关制度进行公示,确保鉴定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案。三是透明化办事。及时更新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一份鉴定协议书应明确当次鉴定适用的标准,并告知风险。四是优良作风。鉴定人须挂牌上岗,亮证服务,文明礼貌,言行举止规范,做到热情、文明、廉洁、公正的服务。五是优质服务。健全鉴定咨询、受理审查、投诉处理等专门接待机制,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建立健全服务评价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六是鉴定质量。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和依法诚信执业,保证鉴定意见的可靠性和权威性,提高鉴定意见采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