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六化”目标

25.06.2018  17:10
一是整合资源,搭建各类平台,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便利化。区法律援助中心新办公场地分为等候休息区、业务办理区、特殊功能区三大业务板块。业务办理区设立法律咨询岗、法律援助岗、公证受理岗、人民调解岗、综合服务岗等具体岗位。等候休息区配置有座椅、饮水设备、视频播放设施、法律服务资源自助查询设备、书写台及辅助设施、应急医用设施等。特殊功能区分别设有独立“12348”热线及线上服务室、人民调解室等以及可容纳50人听课的市民法治学校。全区15个镇街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0余个村(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站(室)名称、工作人员、职能流程上墙公示,完备清楚,办公设备配备齐全,实现了“有场地、有人员、有公示、有设备”的目标。工作站(室)将司法行政的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能向基层进行了有效延伸,群众在家门口即可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实现了群众少跑路。区司法局与区残联、区妇联、区人社局劳动仲裁院等部门对接,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拓宽了法律援助接入通道,构建了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提高了法律援助的便民性和工作效率。
    二是勇于创新,发挥“互联网+”作用,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在全市率先建立对外公开的“南岸司法”微信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为辖区市民提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考试、法治宣传等服务。对外公开全区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地址、联系电话。免费提供律师在线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法律困惑。实现网上预约服务、网上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微信号关注人数已经过万。利用“12348”、南岸区96016热线电话,群众在家就可以咨询、了解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线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满足群众足不出户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是服务民生,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法治化。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南岸区法律援助中心紧跟重点热点问题,加强与法院、劳动、信访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将重大疑难、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征地拆迁安置纠纷案件,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企业改制案件列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维护了南岸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同公检法试行申诉法律援助、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律师值班制度试点。试行以来组建值班律师库15人,提供咨询289人次,见证签署具结书322份,建议速裁程序201人次。
    四是严格打表,强化对经费的管理使用,实现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市财政局、市司法局《重庆市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法律援助经费坚持封闭管理、专款专用原则,建立完善的财务帐簿和发放台账。同时,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到具体承办人,工作中没有发现有违反规定使用、截留、挤占、挪用或私分法律援助经费的行为,杜绝了经费使用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五是多措并举,扎紧制度的笼子,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聘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纠风监督员对法律援助办案全过程进行监督。落实专人对案件质量进行检查,法律援助案件办结后,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能归档、领取办案补贴。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制度,区司法局每年对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建立电话回访制度,由区司法局每月对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进行电话回访,回访率不低于20%。制订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回访表》,结案后由当事人对案件质量进行评价。
    六是发挥作用,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成立法律援助专业队伍,在各所自荐、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踊跃报名的基础上,区司法局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业务专长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了50名志愿者(44名律师及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专业队伍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窗口值班,负责“12348”热线咨询,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深入辖区各镇街进行法律宣传,从事与法律服务有关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