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司法局选聘乡贤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23.08.2016  19:06
    乡贤是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社会贤达,他们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正派、处事公正、群众公认,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有着独特优势。

  永川区司法局主动与区委宣传部、镇(街)加强汇报衔接,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激活各镇(街)乡贤资源,把乡贤文化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充分运用乡贤较高的社会威望、辐射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为建设美丽乡村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作用。

  一是选聘乡贤担任调解员。把思想素质过硬、身体状况良好、工作阅历深厚、法律知识渊博、自愿参与、能够参与的乡贤选聘到人民调解工作队伍中,用他们所学所长来反哺桑梓,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目前,全区共50名乡贤被选聘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为人民调解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

  二是设立“乡贤评理堂”。依托被选聘为人民调解员的乡贤在各镇(街)设立1-2个“乡贤评理堂”,充分发挥乡贤具有人熟、地熟、村情熟的独特优势,更便于处理本乡本土的矛盾纠纷,促进当地的和谐稳定。至今,全区共成立25个“乡贤评理堂”,参与处理各类矛盾纠纷50余起,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过建设 “乡贤评理堂”,充分发挥乡贤参与人民调解的亲缘、人缘、地缘优势和凝心聚力的独特作用,提高人民调解辐射力和影响力。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永川区司法局还将加大培训指导力度,通过组织培训、集中学习、现场指导、调解观摩等多种形式,提升乡贤调解员的履职能力和调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