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四项措施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13.06.2016  22:09
   本网讯 为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重庆綦江支队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全力助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全面排查,摸清隐患底数。夏季消防检查开展以来,支队组成4个检查组,联合綦江区文化委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綦江区文物保护管理所、綦江区旅游局行业管理科、文保单位所在地政府安监办及辖区派出所,对全区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4家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家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消防水源、专兼职消防队伍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和完善了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立查立改,力求整治实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进行整改的,检查组当场指导、督促文物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隐患整改不过夜、不遗漏。同时,根据隐患情况,按照“一患一策”的标准,制定应急预案和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资金,确保隐患整改的实效性和彻底性。检查行动中,共检查发现各类火灾隐患239余处,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87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落实整改资金500余万元。
  三、建强队伍,完善防控体系。綦江区15家文保单位中,9家位于国家历史名镇东溪古镇,支队提请区政府,在该镇建立了一支专职政府消防队,现已投入使用,人员实行24小时执勤。同时,推动东溪镇落实20余万元的专项资金,全镇按标准建立4个社区微型消防站, 15家文保单位均建立单位自愿消防队,文保工作人员全部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全员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构建并完善了文保单位自愿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三级火灾防控处置体系。
  四、加强宣教、提升消防意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支队联合旅游局、文化委,对全区旅游景区景点和文保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受训人员230余名。全区所有旅游景区景点设置消防宣传栏,景区导游图上全部印制消防提示信息,将古建筑建筑防火知识、古代消防常识纳入导游讲解内容。夏防工作开展以来,支队在各景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有效提升了本地居民和游客消防安全意识。(审核人:陈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