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围绕“四个规范”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一是规范各类管理制度。 制定包括工委会议制度、行政办公议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等,做到职责要求明确,并强化执行力。招生方案、教师招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经工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建立教育法律顾问制度,减少校园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制定完善《教育系统合同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对教委机关、委属各部门、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涉及的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各学校与区教委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安全工作责任书。开展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重庆71中、森林实验小学、树人景瑞小学3所学校接受市教委评审,六十四中、上桥中学、实验一小3所学校被命名为沙坪坝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各校以示范校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扩大社会参与度和监督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把法治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务求实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规范执行行政许可。 严格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市、区两级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到行使各项权力事项程序规范、阳光透明,信息上传及时准确。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全面实现应进必进。对纳入审批大厅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审批服务网上办理,全面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的办事流程。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全部开通外网申报功能,实现网上办理。主动将行政审批事项、进度及完成情况在网站上予以公开。2017年新审批设立知能教育、五云山寨等4家培训机构,审核通过树慧教育、泽栋教育、联港教育等3家培训公司办学条件并函告区工商分局。
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及时将国家教育政策法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非学历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学前教育入学、流动人口义务教育招生、贫困学生资助等通过教育信息网等形式公开,公布咨询和监督电话。2017年,区教委上报区四大班子、市教委信息323条,区教委官方微信平台“沙坪坝教育”发布信息798条,阅读量55万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87条,阅读量突破100万次;开通“沙坪坝教育”今日头条订阅号,发布信息459条,阅读量近50万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对全区115所民办教育机构、188所民办幼儿园进行年度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