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多举措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26.11.2018  22:42

一是适时补充,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 统一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兼顾生师比、班级数、生源情况和课程设置等因素,合理核定乡村学校教师编制。通过公开招聘、订单培养、优秀人才引进等措施,加强城乡师资配备。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0名,补充乡村教师95名、艺体类教师32名,解决农村学校教师不足和结构性缺编等问题,城乡师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是加师培训,提升乡村教师业务水平。 构建国家、市、区、校级4级培训模式,举办国培乡村教师工作坊、中西部国培中长期培训和名师送教下乡工程等培训活动,送培乡村教师587名。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120名区内外知名专家、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和一线优秀教师举办讲座153场,4200人次乡村教师受益,促进全区乡村教师业务能力全面提升。  

三是深化改革,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学习。 持续深入推进“合作、合并、托管”三种办学模式改革,新增16所合作办学校点,全区参改校点达221所,实现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学习。2018年,142名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190名农村教师到城镇学校顶岗、189名乡镇紧缺学科教师走教。160名超编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缺编学校交流学习,促进广大教师在城乡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业务交流,实现区域内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四是落实政策,增强乡村教师队伍凝聚力。 逗硬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依据学校边远艰苦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确保区域内义务教育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从2018年起,根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将原定每人每月200元、260元、350元、500元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500元、700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