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委组织部“三个三”抓好基层党建

23.07.2015  17:3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的重要指示和全市扶贫攻坚工作座谈会精神,綦江区委组织部狠抓基层党建助推扶贫攻坚,取得实效。

            选好配强“三支队伍”,充分保障扶贫攻坚工作力量。一是调整选好贫困村“第一书记”。统一选派25名街镇班子成员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帮助贫困村建好队伍、理清思路、落实项目、培育产业。二是充实派强驻村工作队伍。为每个贫困村派出3至5人组成的驻村工作队,由贫困村“第一书记”担任队长,由对口区级帮扶部门和街镇干部组成队员,驻村工作队驻村蹲点开展扶贫工作。三是全面选派年轻干部队伍。将近5年已转正的大学生村官择优调配到贫困村服务,确保7月底前每个贫困村都有1名大学生村官到岗工作,优先保证今年内每个贫困村都有1-2名大专毕业生、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回村挂职。

          深入落实“三项任务”,有效夯实扶贫攻坚组织保障。一是大力整顿村支“两委”班子。将所有贫困村全部纳入2015年后进基层党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对不胜任现职的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及时调整,对贫困村党组织班子存在的问题逐个分析、认真整改。二是深入推进便民服务。切实抓好贫困村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力推进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便民超市“三进”等拓展服务。进一步加大“群工系统”宣传、培训、推广、应用力度,有力畅通群众意见诉求的便捷渠道。三是切实紧密干群关系。统筹安排部门、街镇干部和本村党员干部,采取“一帮一”或“一帮几”的方式,对所有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有效引导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对接帮扶、认建帮扶以及定点定向资助扶持等工作,引导非公组织党组织带头回馈社会。

        深化完善“三大举措”,不断助推扶贫攻坚取得实效。一是将扶贫攻坚纳入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纳入各街镇党(工)委书记年终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方面,并作为2015年度各街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把助推扶贫攻坚的实际成效作为衡量基层党建工作实不实、基层组织强不强的重要标准。二是将扶贫攻坚作为街镇班子研判的重要依据。及时选好配强街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将扶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调配的硬指标。三是将扶贫攻坚作为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评价。切实加强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村“两委”干部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考核督促,注重扶贫工作一线发现干部、培养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