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强化“三项保障”加强小规模学校建设

21.08.2018  22:03

近年来,长寿区强化三个保障,努力建设“小而优”“小而美”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动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 强化办学条件保障。 以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为契机,出台《长寿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加大全区村点校校舍升级改造,加快乡村薄弱学校治理,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近2年,投资6200余万元,实施“全面改薄”和校园维修工作,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将达到95%。实施全区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落实“数字校园”建设项目,建成覆盖全区所有学校的教育城域网,实现全区学校校校通、班班通、计算机配备、校园网全覆盖。完成“三网一库”资源整合,全区中小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开发和利用。  

二是强化运行经费保障。 落实公用经费配给“向农倾斜”政策,改变“单位标准+在校生数”的公用经费配给方式,建立以学校办学经费开支实际需求为根本出发点的层级差异化拨款,动态配给保障制度,全力保障乡村小规模学校正常运转。2018年起,通过区财政对不足100人的村点校每年增加公用经费补助3万元;学生人数100人至200人的学校每年增加公用经费补助1.5万元;每年区财政再安排100万元支持和补助边远薄弱及小规模学校办学。对乡村村点校、边远直属学校实行“营养午餐”全覆盖,对村点校按每期10000元的标准补助食堂膳食经费,用于学校食堂聘用人员支出。  

三是强化师资队伍保障。 提高小规模学校教师编制核算,建立健全教师补充机制。近三年,招聘村点校教师65名,基本解决小规模学校教师缺员和年龄老化问题。积极开展交流轮岗和城乡教师支教学习,249名城区教师下乡支教,113名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学习。实施全员培训计划,2018年至2020年规划培训乡村教师6.3万人次。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和乡镇工作人员津补贴,提高村点校教师的生活补助标准,职称评审进一步向村点校教师倾斜。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每年开展“最美乡村教师”评选表彰活动,2018年至2020年计划评选乡村骨干教师40人,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评选向村点校教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