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强化中央市属在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13.10.2015  12:19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市属在区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巴南区近日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中央市属在区企业考核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央市属在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并实施“四部曲”强化安全生产考核。

一是企业自查。由中央市属在区企业依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或行业制定的考核细则在年底前进行自查自评。

二是部门考核。由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考核细则,对本行业(领域)中央市属在区企业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

三是安委会审定。由区政府安委办公室汇总、复核,报区政府安委会审定。

四是对外公布。由区政府安委会或区政府安委办考核结果在区内媒体、网络公布,抄送其上级单位,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黑黄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