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强化宣传巡查 禁止违法露天焚烧

22.11.2017  05:18

  为切实保护和改善辖区空气质量,防治大气污染,深入开展“蓝天行动”,双桥经开区制定并印发了《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管委会关于禁止违法露天焚烧垃圾的通告》,通过加强巡查、广泛宣传等形式,在辖区内全面禁止秸秆、垃圾等物质露天焚烧行为。

  加强巡查,及时制止焚烧行为。双桥经开区制定并实施《双桥经开区开展城区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由建设局、环保局、公安分局等多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小组,10月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20余人次,劝导、制止露天焚烧56起,制止和整顿露天烧烤摊区2个,并对焚烧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点面宣传,切实加大宣传成效。一是印制了两百份禁燃通告分发给龙滩子、双路、通桥等辖区街道,要求各街道积极宣传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村民小组及农户和社区及居民;二是利用“六五环境日”“十进”等宣传活动,向企业、单位、群众宣传发放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侧重做好秸秆禁烧及公寓垃圾禁烧的政策法规宣传;三是通过“双桥经开区环保局”、“家在双桥”等微信公众号和朋友圈进行精准投放,全面广泛宣传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