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提前完成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12.07.2016  12:09
   本网讯 为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工作,重庆市江津区抓住重点,自我加压,全面发动,投入864万元完成80栋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是党委政府统筹。江津区委、区政府深入研判全区消防工作形势,提前谋划,从2014年开始研究部署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作,2015、2016连续两年将80栋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作纳入民生实事工程,明确由区长督办,分管建设与消防的副区长主抓,最大限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提升综合防控能力。二是镇街主导狠抓落实。每年年初由镇街网格力量对辖区老旧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并逐一建档造册,努力做到“片片有人查,栋栋有台账”。针对镇街排查情况,由消防部门与镇街共同分析研判,将隐患突出、火灾危险性大的建筑改造项目报区发改委纳入民生实事工程,确保人员居住场所消防安全达标。镇街抽专人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已排查建设时间在10年以上的老旧建筑850栋,其中存在问题的364栋,消防隐患轻微已整改260栋,2015、2016年纳入民生实事工程整治80栋。三是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区发改委、消防、市政、水务、财政等职能部门,在改造工作中分兵把口,安排专人,各负其责。区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和考评;区消防支队负责技术指导与监督;区市政、水务部门负责消防水源接入与市政消火栓建设;区财政局按特事特办原则给予经费保障。项目完成后由镇街会同几个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5次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分管副区长定期带队督导,召开8次联席会议,并采取分级约谈、限期整改等形式,严格督导整改工作按进度实施。二是多级督导考核。区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汇总,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示,对项目推进不力或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单位在全区进行通报。区人大成立3个检查组,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人大执法检查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下发督办通知,并由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动。区安委会成立9个督察组,对镇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轮回督导推动。
  三、完善机制,注重长远。一是完善改造机制。区委、区政府明确将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纳入全区每年的民生实事工程,从项目的申请、立项、实施、督导、验收、结算、考核等7个方面,建立机制、明确程序、严格责任,确保工作的各个环节畅通无屏障。二是完善管理机制。针对老旧建筑大多无物业管理的现状,通过制定社区楼院防火公约,明确楼栋消防管理员,招聘镇街和社区消防网格员等形式,由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给予补贴,建立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每家有责任、每栋有人管、社区负主责、镇街来考核”的管理机制,确保消防设施改造后完整好用。三是宣传培训机制。全区29个镇街各明确一名专职消防管理员,由区财政给予每月500元岗位补贴,区消防支队负责对其工作进行培训和考核。各镇街组织对网格管理员、楼栋管理员和志愿消防员进行培训,要求开展建筑隐患自查、组织消防宣传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升火灾自我防控能力。(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