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整治违法捕捞捕猎鱼类鸟类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06.09.2017  10:03


    为切实保护好重庆市开州区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及澎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鱼类及鸟类资源,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及捕猎行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天然水域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开州府通﹝2016﹞4号)要求, 2017年8月30日上午,由开州区林业局牵头,在区林业局6楼会议室召开了严厉打击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及澎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非法捕捞及捕猎鱼类鸟类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会议。 
    会议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林业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农委分管领导、区海事处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区森林公安局、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区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区澎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会议商定,专项行动工作重点是严厉打击在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及澎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非法捕捞江河水产品、乱捕乱猎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由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区森林公安局、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区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负责。
    8月30日晚9时,由区农委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区森林公安局、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区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执法人员开始了第一周专项行动。截至9月4日下午6时,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执法车13台次,执法艇6艘次,分4个组沿汉丰湖两岸和水上同时开展了巡查。第一周专项行动期间,共收缴网具5幅;查获3名正在使用手网捕捞的当事人,收缴手网3幅, 收缴三层刺网1张、橡皮艇1艘,渔获物11.5斤,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当即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一周的蹲控巡查和案件处理,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下一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结合前期工作情况,进一步开展拉网式的执法行动,采取日常例行巡查、蹲守布控、市场检查、餐馆清理、安排线人监控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开展专项行动,同时加大宣传曝光和震慑力度。